关于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
日期:2016-05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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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根据银能院办发【2016】1号文件精神,现将学校考勤制度重申如下:
1、行政人员请假或公出的,需填写《银川能源学院教职工请假申请单》,部门领导签字。外出办公必须提前签批请假手续,并写明外出地点、事由、所需时间,外出半天的需注明"上午"或"下午",公事办完及时返校上班。后补手续的一律不算,并按旷工处理。
2、各学院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按日统计本学院的出勤情况,凡教职工因公或因私不在岗的要及时登记备案。人事处进行不定期检查。
人事处
2016年5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