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教研室:
为更好地落实 “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第二次毕业清考的通知”的精神和要求,确保我院本次清考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清考对象
2017届毕业生。
二、清考时间
1.辅导时间:2017年5月24日-5月25日;
2.考试时间:2017年5月26日-5月27日。
三、清考辅导安排表

四、清考要求
1.学生须在辅导员处报名办理清考手续,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清考,且不再另行安排;
2.辅导员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,并告知相应的清考安排(注:因辅导员调岗或离职,学生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。);
3.各教研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学生的考前辅导工作;
4.考查课的补考由各教研室自行组织;
5.学生参加清考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(考试卡或身份证),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;
6.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、维护考
场秩序。清考中一旦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或监考教师玩忽职守,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;
7.清考结束后,学生成绩由教研室主任于6月5日前统一报学院工作办公室。
银川大学滨河校区幼师学院
2017年5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