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在学校党委、团委、学生社团等组织已安排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和第四届“校园文化艺术节”活动中增加廉政文化教育的专题内容,由主管部门于5月底前调整完成,组织落实 。
2、各党总支(支部)、党小组安排专题组织生活会,学习相关资料并组织讨论,由各党总支(支部)书记负责。
3、各团支部、班委会安排专题学习讨论,形式活泼多样,由辅导员和团支部书记负责。
4、由校团委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,开展征文比赛、演讲比赛、辩论赛、廉政漫画征集、小品等活动,由校团委书记负责。
5、学校网站、校报从6月份起开辟专栏加强宣传和报道,由网管中心和两报部负责。
6、在2008年学生暑期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“弘扬廉政文化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,在宣传学校招生为主的基础上增加反腐倡廉的内容,由校团委书记负责。(7、8月)
7、招生工作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推动我校招生工作的“阳光工程”,由招就处处长负责(7、8月)。
8、对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助学贷款、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由财务处处长负责(9月)。
9、按照党委“师德建设年”活动安排,开展“为人师表,廉洁从教”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,引导广大教师依法从教、廉洁从教,争做师德表率、育人模范,由组宣部部长负责。(9月)
10、按照自治区教育工委的安排举办一期学校党政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,由校党办主任负责(10月)。
11、邀请自治区有关部门领导举行廉政文化进校园专题讲座,由校党办主任负责(10月)。
12、组织师生开展廉政文化大家谈活动,引导广大学生形成诚实守信、正直节俭、崇尚廉洁的核心价值观,由学生处长和两课部主任负责(11月)。 13、年底进行一次干部任用、财务、基建、采购、科研经费、大宗物资采购等事项的监督检查(12月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