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和《银川能源学院关于开展“五讲五促”活动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》精神,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“教书育人”楷模评选活动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全校在职在岗的一线专职教师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静心教学,潜心育人,始终坚持教学育人、言传身教,得到同行及学生的高度认可。
(二)以学生为中心,真正关爱学生,关注问题学生,帮扶效果明显,且有典型关心学生案例支持。
(三)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,热爱教学工作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近三年考核合格,学生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,无教学事故。
(四)获区级教学奖(如教学基本功大赛、教学成果奖等),或在课程评估中获“优秀教学奖”的教师优先考虑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各学院(部)根据评选条件及推荐限额推荐候选人,并填写《银川能源学院“教书育人”楷模推荐表》和《银川能源学院“教书育人”楷模推荐汇总表》。
(二)学校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,评选出“教书育人”楷模并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发文表彰。
四、评选要求
(一)各学院(部)要严格按照评选文件做好本部门候选人选的推荐工作,精心甄选,严格推选。
(二)重视事迹材料的整理和撰写,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,内容翔实、细节生动、感染力强,要有具体案例。
(三)各学院于9月5日前上报汇总表,相关材料于9月7日前交教务处。
联系人:毕佳玉 联系电话:17395188031
附件:1.各学院(部)推荐限额
2.银川能源学院“教书育人”楷模推荐表
3.银川能源学院“教书育人”楷模推荐汇总表
银川能源学院
2018年9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