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1 学业标兵、道德模范、文体之星评选办法
为培育学校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文明道德风尚,鼓励同学们勤奋好学,弘扬正气、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,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制定我校2017年"学业标兵、道德模范、文体之星"的评选办法。
一、评选条件
(一)学业标兵评选条件
1.思想品德优良,爱党、爱国、爱校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
2.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成绩优异,在学习中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刻苦钻研精神,表现突出,事迹感人;
3.严格遵守校纪校规,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自觉维护集体荣誉;
4.获得该学年奖学金。本科生、大专生、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各科成绩90分以上(含90分)或在班级学习成绩排名前5名。
(二)道德模范评选条件
1.品学兼优、勤奋好学,在同学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关心他人、关爱集体,热心公益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;
2.尊敬师长、孝敬父母,在孝敬长辈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。不计个人所得,尽己所能付出爱心,关心并帮助弱势群体,积极参与、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及帮残助困等活动;
3.在突发事件中运用自身聪明才智和所学知识,为集体或他人挽回损失,事迹被广泛认同;
4.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,对广大学生有较大影响和教育意义。
(三)文体之星评选条件
1.热爱文体活动,勇于创新,在校期间积极参加校、系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,表现突出,成绩优异;
2.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勤奋刻苦,有文体特长,并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。
二、评选步骤:
(1)4月10日——4月20日,各学院组织初评,并于4月21日前将初评结果报学生处。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要填写《银川能源学院学业标兵、道德模范、文体之星申请表》,并提供候选人的事迹材料,要求内容详实、真实可靠,事迹突出,文字生动、简练,限800字——1000字,并附候选人标准照电子版1张(图片像素清晰)。初评候选人人数具体如下:
学院 | 学业标兵 | 道德模范 | 文体之星 | 学院 | 学业标兵 | 道德模范 | 文体之星 |
商学院 | 8 | 4 | 2 | 生物工程学院 | 2 | 1 | 1 |
电力学院 | 6 | 4 | 2 | 信息传媒学院 | 2 | 1 | 1 |
石化学院 | 3 | 2 | 2 | 外国语学院 | 1 | 1 | 1 |
建工学院 | 4 | 2 | 2 | 文法学院 | 1 | 1 | |
机械学院 | 2 | 2 | 1 | 继续教育学院 | | 2 | |
(2)4月24日——28日,学生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查,确认候选人资格。推荐候选人若有不符合条件现象,或其他违纪违规现象,学校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;
(3)5月4日——12日,学生处通过学生处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候选人事迹材料;
(4)5月15日——5月22日,为学生投票阶段。各学院在学生中积极开展宣传动员,鼓励学生进行投票,评选小组按得票数选出候选人(其中,各单位票数最高者直接晋级为候选人,其余名额按得票数从高至低晋级);
(5)5月27日前学生处将按得票数从高至低确定48名学生为"道德模范、学业标兵、文体之星"候选人,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、表彰。
三、有以下情形之一,不能参与评选:
1.在校期间曾受过通报批评、警告及以上处分者;
2.学年内所有课程有一门不及格者;
3.学年内旷课达10学时以上者;
4.德育测评不及格者。
四、表彰奖励:
被授予"学业标兵、道德模范、文体之星"称号的同学,由学校颁发证书,将通过校园网、校报、橱窗专栏等媒介宣传先进事迹,并将个人照片简要事迹悬挂在小篮球场灯柱上一年。
附件2 银川能源学院诚信感恩励志标兵评选办法
为进一步深化诚信体系的建设,激励广大学生培养诚信、感恩励志的优良品质,在我校树立诚信缴费、诚信考试、诚信为人等学习楷模,从而推动构建和谐校园、诚信校园,特制定"诚信感恩励志标兵"评选办法。
一、评选条件 1.政治思想素质好、积极进取、乐观向上;
2.诚信考试,严格遵守学校各类考试纪律;
3.诚信缴费,无恶意拖欠学费的行为;
4.诚信做人,日常生活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,做到诚实、守信;
5.诚实待人,以真诚的言行对待他人,关心他人,对人富有同情心,乐于助人;
6.爱护学校的各类设施及花草树木,具有感恩之心;
7.努力学习,积极进取,有成才报国的远大志向;
8.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,有真实感人的先进事迹,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并有支撑材料。
二、评选步骤:
(1)4月10日——4月20日,各学院组织初评,并于4月21日前将初评结果报学生处。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要填写《银川能源学院诚信感恩励志标兵申请表》,并提供候选人的事迹材料,要求内容详实、真实可靠,事迹突出,文字生动、简练,限800字——1000字,并附候选人标准照电子版1张(图片像素清晰)。初评候选人人数具体如下:
学院 | 诚信感恩励志标兵 | 学院 | 诚信感恩励志标兵 |
商学院 | 19 | 生物工程学院 | 5 |
电力学院 | 15 | 信息传媒学院 | 6 |
石化学院 | 9 | 外国语学院 | 3 |
建工学院 | 10 | 文法学院 | 2 |
机械学院 | 7 | 继续教育学院 | 4 |
(2)4月24日——28日,学生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查,确认候选人资格。推荐候选人若有不符合条件现象,或其他违纪违规现象,学校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;
(3)5月4日——12日,学生处通过学生处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候选人事迹材料;
(4)5月15日——5月22日,为学生投票期间。各学院在学生中积极开展宣.传动员,鼓励学生进行投票,评选小组按得票数选出候选人(其中,各单位票数最高者直接晋级为候选人,其余名额按得票数从高至低晋级);
(5)5月27日前学生处将按得票数从高至低确定50名学生为"诚信感恩励志"候选人,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、表彰。
三、有以下情形之一,不能参与评选:
1.在校期间曾受过通报批评、警告及以上处分者;
2.学年内所有课程有一门不及格者;
3.学年内旷课达10学时以上者;
4.德育评定不及格者。
四、表彰奖励
被授予"诚信感恩励志"称号的同学,由学校颁发证书,将在全国档案建设平台、校报、橱窗专栏等媒介进行宣传先进事迹。
银川能源学院学生处
2017年4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