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时间 打印准考证时间 | 开始考试时间 |
银川市 | 6月13日至6月17日 | 6月18日 |
石嘴山市、吴忠市、 固原市、中卫市 | 6月20日至6月24日 | 6月25日 |
备注: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为准。 |
备注: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为准。
二、考试费用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《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网络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宁价费发〔2010〕6号)文件规定执行,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60元。
三、考试大纲及用书 本次考试使用财政部2014年印发的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(修订)》(财办会〔2014〕13号),考试辅导教材按照新大纲进行修订。
四、合格通知单及证书的领取 凡参加考试的考生,本次三个科目考试合格,方可获得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。如有一科考试成绩不合格,其它科目成绩作废,不再作为下期考试成绩。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,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,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,逾期不办理者,视同放弃。
申请办理证书时应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成绩合格通知单(报名网站自行打印)。
(二)二代身份证原件。
(三)提交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(红底),照片必须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一致,否则不予办理。
五、有关要求(一)各市、县(区)财政局要把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负责,积极组织好本地区的考试考务等工作,确保考试的安全性。
(二) 各市、县(区)财政局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,提高服务意识,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组织工作。
(三)各市、县(区)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《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》等7项管理规定的通知(宁财会(发)〔2014〕53号),认真组织实施,确保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顺利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