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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达2015年度第二批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

日期:2015-12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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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        经我校专家评审推荐上报2015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未获批立项的项目,按学校规定转立校级科研项目,经审核刘晓玲《双吡唑膦甲烷及其铜配合物的合成研究》等7项申报项目符合学校科研项目立项条件,经研究决定列为2015年学校第二批科研项目,现随文下发。
        为了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,重申如下要求:
        1、科研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,立项时间从当年10月份算起。
        2、凡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,项目主持人均需签订项目合同书,于11月30日前报送科研处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        3、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要按照学校要求,认真抓好项目落实与管理,督促主持人及时开展工作,并为项目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。

        附:2015年度第二批校级科研项目立项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