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首届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
日期:2015-04-17
点击:16744
一、比赛目的
提高学生学习兴趣,开拓学生空间思维能力及知识面,强化学生基础技能,培养,丰富校园文化,通过活动使学生强化相关知识,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动手能力,基础部数学教研室欲组织一批本科生参加数学建模培训。
二、 竞赛对象
2014级部分本科生。
三、 竞赛报名时间、地点
1. 前期动员宣讲
时间:2015年4月23日晚自习,
地点:12#301教室
2. 竞赛
时间:2015年5月7日19:30
地点:12#301教室
四、 竞赛方式
闭卷考试
五、 竞赛内容
数学大赛包括高等数学和线性代数两部分。
(一)高等数学部分
参赛人员根据已学过的内容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题目。时间为80分钟,该环节最终得分占总分60%。考场提供草稿纸,参赛人员自带考试工具。
(二)线性代数部分
参赛人员根据已学过的内容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题目。时间为40分钟,该环节最终得分占总分40%。
六、 竞赛规则
1. 参赛选手必须带齐两证(身份证、学生证)。缺一者不准参加比赛。移动储存器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。
2. 参赛选手必须在20分钟进入考场,由监考老师自行组织考试,参赛选手须在确认参赛任务和现场条件无误后开始比赛
3. 参赛选手迟到15分钟以上,则不允许再进入赛场,按弃权处置。比赛开始后,半小时内选手不得退场。
4. 饮水、上厕所均计在比赛时间之内。除正常饮水外,其他一切与竞赛无关的活动均需示意监考老师,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行。
七、 成绩评定方法
1. 参赛选手的成绩由大赛组委会制定相关教师负责评定。
2. 竞赛成绩由评分教师根据评分统一标准阅卷、评分与计分。
3. 排列选手名次以总分数多少来决定,总分数多者名次列前、少者名次列后、相等名次并列。
八、 奖项设置
本次大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共15名。具体参赛奖项设置如下:
学生奖项是一等奖:三名;二等奖:五名;三等奖:七名。
教师奖项是大赛为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设置最佳指导教师奖。
九、 组织机构
竞赛执行委员会
执委会主任:顾银鲁
职责:负责竞赛的全面工作
执委会干事:强 华
职责:在主任领导下负责竞赛的联络、协调、组织等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。
执委会成员: 强 华 顾银鲁 石秀明 马艳利 冯娟婷 宋桢桢 周 虎 唐永鲁 陈艳丽 李忠宁
职责:具体负责大赛的命题、阅卷、评分、监考、考场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工作。 基础部数学教研室
2015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