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撑起校园安全伞,电信诈骗“防”为先 ——防电信诈骗心得(六)

日期:2021-11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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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护理(专)2119班——李娜


 
最近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身边,总是会看见,听见各种各样的诈骗案例。就在前几天,看到新闻报道,2021年11月9日,全市受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达7起,造成的财产损失高达62.6万元,均是通过下载"链上会议""联名""闲鱼""Occur""民生""云桥办公"等APP被骗,被骗的人员涉及到医生,公司职员,农民,学生等。 
当今是一个信息技术发达的社会,手机的普及,让骗子们有了更多的诈骗途径,类似于:"您好,因为参加了活动,中了多少元,请你在某年某月之前领取奖金"之类的诈骗短信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,而这就是骗子经常使用的招数。就如民警说的,不要贪图小便宜,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。因此我们要提高防范意识,接到类似的短信或电话,要在第一时间联系老师,采取相应的措施。目前我们还是学生,缺乏社会经历,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诈骗,也很容易相信别人,总觉得这种事儿怎么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,但往往是这种态度,反而会害了自己。不要因为一点小钱,就因小失大,不要随便把自己的个人信息透漏给别人。要多加防范,交友要谨慎,不要让感情战胜理智,一定要防患于未然。提高防范意识,服从学校管理,认真执行相关规定,要靠我们大家一起努力,提高防诈骗的能力。
 
护理(专)2001班——张敏


 
近年来,一些犯罪分子频繁利用手机、电话和互联网等途径实施电信诈骗犯罪,严重危害社会治安,给群众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。为了让我们提高警惕性,辅导员老师给我开展了相关的主题班会,揭露了几种常见的犯罪手段。1、冒充法院及相关执法部门,电话通知市民要出庭应诉。称当事人有执行案件在法院,涉嫌经济犯罪,名下账户将被冻结,以此为由进行恐吓,最后以提供"公共账户"为由,要求当事人将名下存款转入其提供的诈骗账户。2、冒充电信局、公安局工作人员。由一名自称是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接听电话,称当事人名下登记的电话和银行账户涉嫌洗钱、诈骗等犯罪活动,为确保不受损失,需将本人存款转移至一个"安全账户",并且频频催促当事人赶紧通过电话或就近转账,不然损失更大。3、冒充税务、财政、车管所工作人员。称"国家已经下调购房契税、购车附加税率,要退还税金",让当事人提供银行卡号直接通过银行ATM机转账获取税款。4、冒充亲朋熟人诈骗。编造其家人或自己遇到车祸摔伤等谎言让当事人汇钱到指定帐户。诈骗方式层出不穷,还给我们讲解了办理贷款诈骗、婚介、招聘诈骗、低价购物诈骗、敲诈信诈骗、钓鱼网站诈骗、重金求子等等。班会过后,这种案例既令人恐慌,又令人难以置信,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,如果我们放松一丁点儿警惕,就会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。我们一定要遵循"不听、不信、不转账、不汇款"的原则,如有疑问直接拨打110进行咨询或报警,确保自己的财产安全!希望大家能提高警惕,明辨是非。

"三不一多"原则
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千变万化,但万变
不离其宗,记住"三不一多"原则:
未知链接不点击!
陌生来电不轻信!
个人信息不透露!
转账汇款多核实!
【责任编辑】:周海艳